淮北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
2018年是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网升级、深化平台应用和推进数据共享的攻坚之年。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建成淮北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深入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改革,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更便捷、更有效率,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绿金淮北建设和促进转型崛起提供更强支撑。
一、推动“一张网”升级融合,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1. 打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版。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全面建成向上联通省级平台、向下覆盖县乡村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平台深度对接,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迭代升级、完善功能,优化、提升标准统一的淮北政务服务门户和APP。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运行,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6月底前网上可办事项达到90%,年内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事项“零跑腿”。
2.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目录清单、实施清单、“3+2”清单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关联,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管理。完善市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功能,提升在线受理、办理、反馈以及并联审批、协同办理、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水平,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加快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改造,完成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办件全流程信息实时交换。完善市电子监察系统,汇集形成全市政务服务监察信息库,加强政务服务数据的监察、展示、分析、利用。
3.建设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完成各级各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汇总形成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建成市级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同省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制定《淮北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逐步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推进各级各部门存量证照信息电子制证和入库,逐步实现跨县区、跨部门证照调用、验证。
4.升级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开展线下认证,持续推进与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的认证对接。利用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扩大缴费范围,力争实现各类费用缴纳全覆盖,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接入公共支付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缴费。推行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快递送达服务,完成物流管理系统与第三方快递物流平台无缝对接,实时交换快递服务申请数据和物流状态信息。
5. 优化政务服务网门户功能。科学设置服务分类,合理展现、突出特色,优化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完善注册、登录、咨询、预约、查询、申报、支付等功能,做到直观简便易用好用,提升用户体验,充实咨询问答知识库,推进全天候智能客服服务,确保群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办得好”。进一步畅通群众办事诉求渠道,推动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集成,逐步整合各级各部门政民互动资源,推进政务服务诉求分析智能化,强化网上办事辅导,减少群众跑腿。
6.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作用,加快功能升级,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整合服务资源,做到服务标准统一、功能互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系统无缝衔接、合一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授权到位,深化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有序推行审监分离改革,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梳理论证进驻事项,分批推出“一次办结”事项清单,实现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村庄建立网上服务站点,推行线上代办服务,健全自助服务功能,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网上服务供给水平。
7.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推进市级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压茬编制对应的实施清单。所有渠道公布的办事指南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同一层级的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间办事指南标准相对统一。
8.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完善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两个新型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加大对县区指导力度,同步推进县区、乡镇清单的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
9. 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细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10. 不断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事项集中提供,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做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加快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的热门服务、便民服务,整合汇聚到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理。要把网上政务平台作为打造阳光政务、实施服务创新和开展惠民行动的重要抓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教育和引导广大服务对象注册和使用政务服务网。
三、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
11. 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深化网上办理深度,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来回跑次数多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充分利用企业云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公司等,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12. 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有效证照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推行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归档应用,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13. 提供集成服务。以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关联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和逻辑,推行基于场景式的办事专题服务。统一标准、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机构、政策法规等,明确进驻规则、服务指南、选取规则、咨询投诉渠道和方式。
14.推进联合办理和跨地区办理。探索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行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等,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出件”。建立跨区域业务办理机制,围绕身份证异地办理、医保异地接续等方面,推动跨地区远程办理。
15.开展“智慧+”政务服务。借助智能语音技术,提供实时沟通、平等交互、流程可视的全程互动式政务服务。利用生物特征认证、图像识别等技术,提高实名认证、网上申报等便捷性,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大力推行“智慧审批”,拓展智慧审批部门和事项的范围,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由电脑审批代替人工审批,实行审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自动出具结果,提供“秒办”“秒批”服务。
四、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决策水平。
16.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持续清理“僵尸”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原则上按照“先整合、后接入”方式,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成全市重点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挂接,着力打通各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打破“数据壁垒”、攻克“信息孤岛”。
17.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编制、汇总形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制定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相关数据标准,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应用等制度设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投资项目、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18. 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产生、交换、沉淀的基础数据、办事过程数据、服务行为数据等开展融合分析研究、深度挖掘利用,结合明察暗访、服务评价、第三方评估、媒体监督等方式,及时了解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探索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参考。
五、夯实基础设施和制度支撑,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19. 完善基础保障设施。扩容市级政务云平台,满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部署需求。建设市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加强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备份服务。升级改造市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县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和市到县政务外网骨干网,完成县以下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外网接入。
20.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源头管控机制,避免重复建设。贯彻实施《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安徽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完善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配套办法,保障网上政务服务有序开展。制订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提升制度化水平。
21.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国家保密和密码管理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有关要求,规划设计总体安全方案。
六、强化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任务要求落细落实。
22. 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市大数据资源局(市信息中心)主管建设、市编办牵头事项梳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落实机制,形成完整闭合的责任链条。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牵头抓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强化政务服务网的推广应用和运行监管,组织开展电子监察和绩效考核。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周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工作进度。加大财政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23. 加强督查考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组织开展集中督查,加大对薄弱地区、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全市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切实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强化正向激励和监督问责,鼓励基层改革创新、探索实践,运用“一张网”推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流程再造和服务创新,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改革,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进行宣传推广复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4.加强队伍建设。理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职能,强化平台运行技术保障。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互联网思维。针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分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
25. 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实体政务大厅窗口、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企业和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的收集机制,健全统一归集、分办交办、及时改进、评价反馈的用户需求办理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各级各部门都要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样化宣传和多元化推介,广泛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营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8年淮北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18年淮北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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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推动全省“一张网”升级融合 |
(一)打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版 |
加强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
2018年6月25日前,市级平台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2 |
优化全市标准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打造安徽政务服务一个APP |
2018年6月25日前,优化提升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加强政务服务APP建设,开通完善事项发布、表单预填、办事预约、咨询投诉、查询评价、网上支付等功能,与各地各部门自建移动应用对接,打造标准统一的APP,并拓展服务内容,适宜在手机上办的业务全部梳理上线。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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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 |
2018年6月20日前,网上可办事项达到90%。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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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年12月20日前,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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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 |
2018年12月20日前,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事项办事“零跑腿”。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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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
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功能 |
2018年6月20日前,规范目录清单、实施清单、“3+2”清单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关联,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管理。 |
平台建设组 |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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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功能 |
2018年6月20日前,与省平台对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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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和办件信息交换 |
2018年6月20日前,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平台互联互通,办件全流程信息实时交换。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
9 |
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政务服务数据的监察、展示、分析、利用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善市电子监察系统,汇集形成全市政务服务监察信息库,并与省平台实时交换。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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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建设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
建成全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
2018年6月20日前,建成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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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梳理电子证照目录 |
2018年6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本级电子证照目录。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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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8年6月20日前,汇总形成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并报送省平台。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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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电子证照相关办法和规范 |
2018年6月20日前,印发《淮北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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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接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
2018年6月20日前,各单位业务办理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联通,新增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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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存量证照入库 |
2018年12月20日前,持续推进存量证照信息电子制证和入库,逐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证照调用、验证。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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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升级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
优化统一身份认证 |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统一认证线下窗口试点。 |
平台建设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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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持续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对接。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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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全面推行快递送达服务 |
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物流配套管理系统与第三方快递物流平台无缝对接。 |
平台建设组 |
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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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升级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
2018年6月20日前,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功能,扩大缴费范围。 |
综合协调组 |
市财政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21 |
2018年9月2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接入公共支付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缴费。 |
综合协调组 |
市财政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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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五)优化政务服务网门户功能 |
优化门户功能和网上互动渠道 |
2018年6月20日前,科学合理设置服务分类,完善平台搜索、咨询、查询等功能。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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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优化智能客服服务 |
2018年6月20日前,充实咨询问答知识库,优化全天候智能客服服务。 |
平台建设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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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整合政民互动途径 |
2018年12月21日前,逐步整合各部门政民互动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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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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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动“12345”热线集成应用 |
2018年6月20日前,推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门户和管理平台集成。 |
平台建设组 |
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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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作用 |
2018年12月21日前,建立健全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网上服务代理站点,整合服务资源。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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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快实体大厅功能升级 |
2018年8月21日前,完成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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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推进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授权到位,深化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有序推行审监分离改革,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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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 |
2018年12月21日前,分批推出“一次办结”事项清单,实现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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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规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
2018年12月21日前,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 |
综合协调组 |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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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
2018年12月21日前,村庄建立网上服务站点,推行线上代办服务,健全自助服务功能。 |
综合协调组 |
各县区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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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二、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
(一)巩固提升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 |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2018年3月31日前,梳理完成县、乡公共服务事项和村级为民服务事项,建立统一的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
33 |
2018年3月31日前,梳理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形成省级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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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省级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合法性审查。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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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18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施行省级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县、乡、村公共服务目录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市编办、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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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
2018年6月20日前,梳理公布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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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2018年6月20日前,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同源发布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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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二)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动态完善市级“3+2”清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 |
2018年8月31日前,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业务梳理组 |
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编制、法制部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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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持续动态完善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两个新型服务清单,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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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持续加大对县(区)、乡(镇)指导力度,同步推进市县乡清单的动态调整。 |
业务梳理组 |
各级编制、法制、物价部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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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三)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 |
完善细化办事指南 |
持续动态完善办事指南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办事指引。 |
业务梳理组 |
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编制、法制部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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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四)不断拓展网上可办事项 |
推进事项网上办理 |
2018年12月21日前,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做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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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持续提升全程网办率 |
2018年12月31日前,加快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热门服务、便民服务汇聚到政务服务网。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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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三、简化优化服务流程 |
(一)优化网上办理流程 |
再造网上办理流程 |
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来回跑次数多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45 |
规范网上办事材料管理 |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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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压缩办理期限 |
持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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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提供多样化、创新性便民服务 |
充分利用企业云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公司等,持续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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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二)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
梳理清理各类证明 |
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明清理,精简办事材料。 |
市编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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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三)提供集成服务 |
推行基于场景式的办事专题服务 |
2018年9月20日前,以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关联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和逻辑,提供集成服务。 |
业务梳理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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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建设网上“中介超市” |
2018年9月20日前,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机构、政策法规等,明确进驻规则、服务指南、选取规则及咨询投诉渠道、方式。 |
综合协调组 |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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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四)推进联合办理和跨地区业务办理 |
推进联合办理 |
2018年6月20日前,探索设立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综合窗口,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大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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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2018年12月21日前,实行企业设立、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等联合办理,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出件”。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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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进跨地区业务办理 |
2018年9月20日前,建立跨区域业务办理机制。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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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2018年12月21日前,围绕身份证异地办理、医保异地接续等,推动跨地区远程办理。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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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五)推行“智慧+”政务服务 |
提供全程互动式政务服务 |
2018年6月21日前,借助智能语音技术,提供实时沟通、平等交互、流程可视的全程互动式政务服务。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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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提高实名注册效率 |
2018年6月20日前,利用生物特征认证、图像识别等技术,提高实名认证、网上申报等便捷性。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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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推行“智慧审批” |
2018年12月21日前,拓展智慧审批部门和事项的范围,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秒办”“秒批”服务。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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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四、推进数据共享应用 |
(一)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
政务信息系统审计 |
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对市有关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 |
市审计局 |
市有关单位 |
59 |
清理“僵尸”信息系统 |
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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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整合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 |
2018年6月20日前,各部门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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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市重点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挂接。 |
平台建设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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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二)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
开展政务信息资源调查,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调查。 2018年6月20日前,编制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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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2018年8月21日前,汇总形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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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
2018年6月20日前,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制定共享管理实施细则。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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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
2018年6月20日前,升级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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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2018年6月20日前,建成市数据交换系统,并与省平台对接联通。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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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 |
平台建设组 |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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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
2018年12月21日前,推进平台业务信息共享应用,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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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三)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
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
开展政务服务数据融合分析研究、深度挖掘利用,及时了解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探索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 |
平台建设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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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五、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 |
(一)完善基础保障设施 |
建设政务云平台 |
2018年6月20日前,基本建成市级政务云平台。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71 |
建设电子政务灾备中心 |
2018年12月21日前,建设市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加强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备份服务。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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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 |
2018年12月21日前,升级改造市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县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和市到县政务外网骨干网。完成县以下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外网接入。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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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二)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
2018年6月20日前,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投资、审批、建设、验收源头管控制度,避免重复建设。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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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健全法规、规章 |
贯彻落实《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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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2018年6月20日前,完善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配套办法,制订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保密审查制度。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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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提升制度化水平 |
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性成果。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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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三)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护 |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国家保密和密码管理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有关要求,与平台建设同步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
平台建设组 |
市大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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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六、坚持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坚持领导体制 |
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79 |
强化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
强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市大数据资源局主管建设、市编办牵头事项梳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落实机制。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牵头抓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强化政务服务网的推广应用和运行监管,组织开展电子监察和绩效考核。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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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调度。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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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加强经费保障 |
加大财政支持,提供经费保障。 |
综合协调组 |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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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二)加强督查考核 |
加强督查 |
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组织开展集中督查,加大对薄弱地区、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府办(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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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严格考核 |
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府办(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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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和监督问责 |
推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流程再造和服务创新,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改革。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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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宣传推广复制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做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府办(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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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加强队伍建设 |
理顺各级平台运行监管职能,强化平台运行技术支撑保障。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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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加强业务培训 |
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分级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 |
综合协调组 |
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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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四)加强宣传推广 |
建立问题收集和办理机制 |
2018年6月20日前,建立企业和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收集机制,健全统一归集、分办交办、及时改进、评价反馈用户需求办理机制。 |
综合协调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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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加大宣传推介 |
开展多样化宣传和多元化推介全省“一张网”建设及应用效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
综合协调组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