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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完善等级保护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7号)和《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皖政办〔2017〕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着力打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全面推进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平台建设

(一)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原则,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与网信、编制、通信管理、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理顺网站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编制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府网站工作规程,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好管好全市统一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梯次推进已建成的各级政府网站在2018年底前迁移到全省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政府网站布局。

(二)加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做好网上网下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工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要加强协调联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涉及的部门和下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转载、链接力争在1小时内完成,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市信息办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并将转载、链接情况纳入监测范围;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监测;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政府网站进行监测。监测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构建高效政务服务网络。打通政府网站“信息孤岛”,加强开放共享,提升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顶层设计,推动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底建成市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实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功能向移动端拓展,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对公众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提出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意见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有平台或其他方式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置,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充分用好新闻媒体平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相关部门要负责制定新闻媒体宣传方案,并及时报本级政府新闻工作机构审批。要着力丰富新闻媒体采访方式,可采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合办专栏专版,安排本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继续发挥政府公报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政府公报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公报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修订出台政府公报内容目录体系,做到及时准确、应登尽登。大力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确保在2020年底,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数据库。要在订阅赠阅基础上,大力推行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新华书店以及报刊零售点等公共场所以及本级政府网站提供本级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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