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教育App2020年1月31日前须完成icp备案、等保备案
高度重视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落实备案制度是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备案工作,明确职能部门统筹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备案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本地区的企业、社会机构等单位做好提供者备案,指导本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分阶段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备案工作将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网址:app.eduyun.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备案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准确性。
设置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缓冲期。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