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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等三项团体标准

今天上午10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举办网络货运服务能力评价指标等三项团体标准宣贯、评估工作新闻发布会,网络货运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正式开始。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中,提出以下三点对有关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企业的网络安全建议:

  • 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 建议省级监测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

  •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省级监测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及时完善安全保护措施。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

该指南提出了网络平台服务功能要求。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应包括: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

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建议省级监测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省级监测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及时完善安全保护措施。省级监测系统在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及发布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按照相关要求,灵狐科技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时刻准备着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企业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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