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App的ICP备案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将备案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请各单位加快推进ICP备案和定级备案工作。7月1日起,将对未完成备案的教育App提供者予以通报,限时1个月进行整改。7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将撤销教育App备案。ICP备案以工信部网站查询截图为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以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为准。
相关业务问题请咨询中央电教馆。
特此公告。
教育部科技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