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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万家企业上云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7〕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32号)和《合肥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7-2019年)》(合发﹝2017﹞23号),持续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推动“企业上云”,提高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动能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紧扣“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立足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际,以加快重点领域应用为着力点,以云计算技术和平台为支撑,以云计算产业链合作和生态体系建设为途径,以构建云计算应用服务体系为保障,通过“万家企业上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市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为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市经信系统互联互动,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考核、评估和奖励,做好引导和推动工作。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坚持自愿上云原则,协同云服务商引导培养企业互联网思维,激发企业上云内生动力,积极融入云平台,推进“企业上云”行动深入实施。

2.统筹推进、促进转型。根据企业信息化基础和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企业上云”策略。小微企业首先实现云计算初级应用;大中型企业通过“移动化”改造、“互联网化”升级、“智能化”提升等途径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将“企业上云”与促进企业向“互联网+”转型紧密结合,通过上云着力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3.多方合作、协同服务。加强协调,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心,联合软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基础设施提供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以及相关产业联盟、科研院校和广大企业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形成云产业生态和应用服务体系,协同开展技术支撑、咨询、培训、实施、运维等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在全省形成标杆示范,引领和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省内一流的云服务商和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合肥云计算服务能力,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全市上云企业突破10000家;培育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5家、平台应用服务企业50家;打造100家智能制造标杆云应用示范企业,形成典型标杆应用案例100个。

二、重点推进任务

为实现“企业上云”总体目标,将重点推进八项行动。

(一)万家企业上云推进行动。以助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目标,以重点行业领域应用为着力点,以推进“企业上云”助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发展智能制造为重要抓手,促进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全市企业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平台应用服务企业深入合作,促进发展共赢;推动大中型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实现管理上云和业务上云,开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的深度创新应用;重点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或互联网化应用。发挥各类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孵化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行动。分类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发展,根据各类云平台服务商业务特长和运营理念,各有侧重的引导差异化发展,推动云市场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重点支持本地骨干企业与国内龙头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汽车、家电、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联合培育5家以上在国内有竞争力、影响力的本地工业云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双创”云平台),强化宣传、推广、应用,加快形成规模效益和特色品牌,服务和带动全市制造业整体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县(市)区、开发区、重点产业集聚区联合龙头互联网企业、工业云平台,培育5个以上服务区域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化整合产业链发展资源,提升区域制造业整体发展质态。

(三)平台应用服务企业能力提升行动。从企业需求出发,培育5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服务企业,制定分行业、分区域专项计划;鼓励平台服务商和平台应用服务企业联合开发应用与服务技术产品、数据安全云产品,提升平台应用服务能力;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剥离出来,成立专业化系统集成总包和应用解决方案服务公司;加快推动我市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企业互联网化提升服务机构、工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商发展壮大,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与服务技术产品提供能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平台应用服务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对接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优秀行业云应用解决方案。

(四)标准规范引领行动。综合考虑企业整体云化程度、云化效益等维度,制订出台企业上云考核认定和水平评估等相关标准,规范企业上云的认定、统计、评估、验收、考核等工作,并根据企业上云最新要求,做好标准的更新完善工作,实现相关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推动企业深度、高质量上云。

(五)标杆企业试点示范行动。进一步优化两化融合“万千百”创新工程建设内容,重点推进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打造面向重点行业全产业链、制造全流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上云标杆企业。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围绕重点行业,遴选1000家试点企业,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和平台应用服务企业开展点对点扶持工作,为企业提供上云诊断,制定上云方案,并携手生态合作伙伴,配合企业落实上云改造项目。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打造100家智能制造标杆云应用示范企业,形成典型标杆应用案例100个,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上云。

(六)云技术产品创新行动。引导和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技术和产品创新中心以及关键技术试验平台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成果与“企业上云”业务合作。鼓励全市各类企业整合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协作,支持面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加强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云服务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不断丰富我市云计算产品和服务供给。

(七)“企业上云”创新创业行动。以实施“企业上云”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各类企业和创业者开展云上创新创业。加强云计算生态链合作,充分整合云计算能力开放平台、数据众智众创平台、应用服务平台等资源优势,共同探索发展基于云的新业务、新业态。引入创业资本,培育众创空间,对接服务创新创业企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八)“企业上云”培训行动。制订分县(市)区、分行业系列培训计划,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合作组织培训,提高企业对上云的认识。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对各类平台应用服务企业等生态合作伙伴的赋能培训,联合平台应用服务企业或有关行业协会分区域、行业开展企业上云培训。平台服务商及平台应用服务企业要全程跟踪开展咨询、部署、应用、升级改造等。有关培训批次安排要记录在册,上云培训要力争全面覆盖本地上云企业目标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筹划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底前)。制订“企业上云”实施计划、上云内容参考,明确并分解任务指标,组织召开全市“企业上云”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工作;组织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相关服务商召开“企业上云”服务商会议,筹划成立合肥市“企业上云”服务联盟,梳理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单以及提供服务的内容、激励措施等。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进工作,征集上云试点企业名单;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平台应用服务企业要积极主动开展相关推广、培训。

(二)全面启动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12月)。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围绕重点行业,多方式召开推介会;根据确立的试点企业名单,组织发动企业与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双向对接,落实上云计划,由平台服务商携手产业链合作伙伴,点对点帮助试点企业实施上云改造,培育标杆示范企业。

(三)规模覆盖和拓展应用阶段(2019年-2020年)。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制订专项工作计划,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和企业协同配合,落实各项举措,全面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组织推荐和评选一批市级上云标杆示范企业。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在实施规模覆盖和做强做优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建设合肥都市圈云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云平台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合肥市“企业上云”工作组,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市“企业上云”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研究制订本地“企业上云”实施方案,明确落实举措,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地“企业上云”实施方案和“企业上云”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等及时报市经信委备案。合肥市“企业上云”服务联盟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助解决“企业上云”行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二)完善评估和督查机制。将“企业上云”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实施步骤,统筹抓好本地“企业上云”各阶段进度任务,按时保质地推进“企业上云”行动。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做好本地上云企业数量、名称、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购买的产品和服务内容、数量、上云用云费用明细等信息统计。从2018年7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将上月“企业上云”工作进展、统计明细、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市经信委。

(三)健全政策扶持机制。从2018年开始,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机构为本市企业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的云化改造和云端迁移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推动“企业上云”与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相结合。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机构采取优惠折扣、云代金券等各种形式促进“企业上云”。市级上云标杆示范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相关项目。

(四)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按照《网络安全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网络信息安全国家标准及云计算服务安全相关要求,加强云平台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云计算模式下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的落实,为云计算服务环境中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提供支撑,加强“企业上云”的安全保障。

(五)营造“企业上云”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企业上云”知识、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等,对“企业上云”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扩大“企业上云”行动的影响力,在全市营造“企业上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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