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等级保护测评备案代理机构
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等级保护测评流程及工作流程
第一,定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由系统运用、使用单位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拟确定为四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还应经专家评审会评审。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等级划分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PS:虽然说的是自主定级,但是也得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去定级,有行业指导文件的根据指导文件来,没有文件的根据定级指南来,总之一句话合理定级。
第二,备案
运营、使用单位在确定等级后到所在地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新建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营后30日内、已运行的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在等级确定30日内备案。公安机关对信息系统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PS:对于定级不准的,应当重新定级、重新备案。对于重新定级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开展等级测评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选择合规测评机构,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四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五级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测评机构应当出具测评报告,并出具测评结果通知书,明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及测评结果。
第四,系统安全建设
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管理办法要求的信息安全产品,建设符合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PS:系统建设整改。对于未达到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应当将整改报告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监督检查
第一,定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由系统运用、使用单位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拟确定为四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还应经专家评审会评审。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等级划分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PS:虽然说的是自主定级,但是也得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去定级,有行业指导文件的根据指导文件来,没有文件的根据定级指南来,总之一句话合理定级。
第二,备案
运营、使用单位在确定等级后到所在地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新建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营后30日内、已运行的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在等级确定30日内备案。公安机关对信息系统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PS:对于定级不准的,应当重新定级、重新备案。对于重新定级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开展等级测评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选择合规测评机构,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四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五级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测评机构应当出具测评报告,并出具测评结果通知书,明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及测评结果。
第四,系统安全建设
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管理办法要求的信息安全产品,建设符合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PS:系统建设整改。对于未达到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应当将整改报告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PS:受理备案的公安机会对三级、四级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频次同测评频次。五级信息系统接受国家制定的专门部门检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安徽灵狐科技提供一站式等保合规测评和网络安全整改服务,为用户构建合法合规、重点突出、节约成本、符合实际的安全保障体系,帮助合肥企业快速通过公安部要求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